無論是出國旅遊、商務出差或留學,擁有有效護照是基本條件。以下整理最新的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,協助您順利辦妥護照手續。
一、護照申請對象與類型
- 首次申請:從未申辦過中華民國護照者
- 換發護照:護照即將過期、遺失、毀損,或需更改姓名、照片等資訊
- 加簽護照:部分特殊情況需補登國籍、身份等註記(現已漸少見)
二、所需文件
首次申辦:
- 國民身分證正本(或戶籍謄本正本)
- 二吋白底彩色近照 1 張(半年內拍攝)
- 申請書(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戶政事務所領取)
- 未滿 14 歲需附監護人身分證與親子關係證明(如戶口名簿)
換發護照:
- 原護照正本
- 國民身分證正本
- 新近二吋白底彩色照片 1 張
- 如有更名、資料異動,請附相關證明文件
三、申辦地點與方式
- 臨櫃申辦: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全台各地外交部辦事處辦理
- 郵寄申辦:限換發護照者(非首次),可依外交部網站說明郵寄文件
- 線上預約:部分地區提供線上填表、預約送件服務,加快流程
四、費用與製作時間
類別 | 費用 | 領件時間(一般件) |
---|---|---|
一般護照(10年效期) | NT$1,300 | 約 5~7 個工作天 |
加急件 | NT$2,300 | 2~3 工作天內完成 |
※ 郵寄申辦另需郵資,請依實際情況準備。
五、申辦注意事項
- 照片規格需符合規定(白底、正面、五官清晰、不戴帽、不遮臉)
- 身分證若為新換發者,須等 2 個工作日以上才能辦理護照
- 領件時須本人或委託他人憑收據與證件領取
- 遺失護照須先向警察機關報案取得報案證明,再辦理補發
六、其他提醒
- 出國前建議護照效期至少剩 6 個月以上,避免遭拒入境
- 雙重國籍者須依入出境國法律選擇合適國籍證件
- 護照遺失海外時,請即向台灣駐外單位申請「入國證明」
